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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银行永续债(含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央行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entral Bank Bills Swap,CBS),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可以使用持有的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从央行换入央行票据。同时,将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银行永续债纳入央行中期借贷便利(MLF)、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常备借贷便利(SLF)和再贷款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央行票据互换操作采用固定费率数量招标方式,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公开招标。央行从中标机构换入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同时向其换出等额央行票据。到期时,央行与一级交易商互相换回债券。银行永续债的利息仍归一级交易商所有。央行票据互换操作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互换的央行票据不可用于现券买卖、买断式回购等交易,但可用于抵押,包括作为机构参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抵押品。央行票据期限与互换期限相同,即在互换到期时央行票据也相应到期。在互换交易到期前,一级交易商可申请提前换回银行永续债,经央行同意后提前终止交易。由于央行票据互换操作为“以券换券”,不涉及基础货币吞吐,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是中性的。
 
上面两段来自于央行对CBS的官方说明,我建议大家先认真读一下这个说明,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信息。
 
今天我读了几篇市场对于央行这一新的货币工具的解读,感觉有些地方没有说透,所以我补充做一下解读,也不一定正确,大家就权当是多个分析的角度吧。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没几天,金融委办公室就召开会议,专项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的发行。随后,中国银行获批发行400亿规模永续债。
 
永续债作为一种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方可以将其计入一级资本,从而提高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整体资本充足率。作为投资方,由于投资资本补充工具视为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所以投资永续债的风险权重高达250%,因此银行大多不愿意使用表内资金进行投资。
 
关于央票互换工具的解读,市场大多没有超过央行答记者问的范围,有的解读更是认为央票互换后银行投资永续债的风险权重会从原来的250%将为0%,我认为这种解读是错误。
 
我们说金融产品互换可以包括四个要素——金额、期限、利率、处置权限,我们从央行的答记者问可以看到,四个互换要素中,央票和永续债的互换金额相同,期限相同,利率中永续债的利率仍然归投资人所有,互换后央票不得进行买卖、买断式回购,但可以进行抵押,你觉得这叫互换吗?它是不是更像是债券借贷,是对,央行的央票互换工具本质上是债券借贷产品。
 
银行通过手中的永续债互换借入央行票据,银行本质上仍然拥有对永续债的所有权,永续债的利息也归银行所有,换入的央票主要的用途就是做质押融资,包括同业质押融资和向央行融资。
 
既然央票互换工具的本质尚是债券借贷产品,那么:(1)银行的永续债仍然是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的,仍然是要按照250%计算风险权重的,而不是按照央票的0%计算权重;(2)换入的央票是不会计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而是属于表外业务,大家可以参考债券借贷的会计处理方式;(3)既然银行是债券借贷的借入方,那么就要向出借方支付费用,这点恐怕大家都会忽略掉,什么? 这笔业务银行还需要向央行支付费用?央票不是应该央行向银行支付利息吗?
 
请大家回头看央行的说法,“央票采用固定费率数量招标的方式,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公开招标”,什么叫做固定费率,也就是说要进行央票互换的银行要向央行支付费用,这和债券借贷中债券接入方向出借方支付费用是一样的。
 
现在你是不是觉得央妈很多话都没有说清楚,靠,原来这个央票互换工具并不能够降低银行持有永续债的风险资本耗用,而且竟然还要向央妈支付费用;银行所得到的好处就是可以继续拥有持有永续债的利息,同时又获得了央票可以进行质押融资。
 
从我的理解来看,就是这样的。
 
央妈太高明了,发明了一种新的央票,以前的央票是央妈要支付利息给银行,现在的央票是银行给央妈支付费用。
 
央妈实在是高,不仅响应了中央支持实体经济,完善银行补充资本渠道的号召,又从中赚了一笔。
 
银行甲发行永续债,银行乙投资永续债,央行通过央票互换工具将银行甲的永续债纳入囊中,这其实是央行在巴塞尔协议的灰色地带游走,放心,央行也不会把永续债计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的,这笔业务也是属于央行的表外业务。因为一旦将永续债计入央行资产负债表,就坐实了央行持有商业银行永续债的事实,这显然是不会被巴塞尔委员会接受的。
 
央妈,请受我一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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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泽

蔡小泽

20篇文章 4年前更新

十余年金融及财务领域相关从业经验,熟悉央行货币政策运作机制和金融监管政策脉络,多次成功预判宏观经济政策走向。个人微信公号:小泽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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